近日,雄安新区官宣取消商品房预售,实行现房销售、精装交付。

“所见即所得,交房即交证”。
成为全国继2020年6月海南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后,又一个要求实行现房销售的城市。
不少网友表示,这才是传说中的理想置业方式,再也不用担心烂尾了!
作为国家级新区,雄安出台的政策颇具代表意义。
中国未来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概率会参照雄安的模式。
取消预售制,就是一个强烈的信号。

早在今年1月份,高层就直接提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
这是住建系统高层,首次明确提出现房销售的概念。
此后,不少地方也摸着政策的脉络开始发声。
7月,深圳部分出让地块调整了竞拍条件,“竞自持保租房”改为“竞现房销售面积”。
8月,河南发布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安徽合肥同期官宣,着力抓好蜀山区和包河区现房试点项目。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很显然会造成两个后果。
好的一面在于,烂尾楼将很少出现。
每一个项目都必须等到现房才能销售,烂尾的现象将再难出现。即便出现,也将是开发商自担风险。
坏的一面在于,市场上80%的中小开发商,将完全出局。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就意味着资金回笼周期至少要拉长两三年,开发成本上升明显,不能实现快周转了。
那将是一次行业大洗牌。
尤其是在当下房企频繁暴雷的节骨眼,更不敢轻易推行现房销售。
就厦门楼市来说,也曾尝试过现房销售。
2018年4月,省政府办转发的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从五个方面就“进一步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要求。
其中,在“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中有提到这么一句话——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2016年,厦门出让的H2016P02、H2016P03和T2016P02这3幅地的拍卖条件中提到,本次3幅地块若拍卖溢价率超过50%,地块所建商品房屋须执行现房销售。
同年11月23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就该3幅地块的出让方式进行调整,取消原出让公告中“当拍卖竞价溢价率超过50%(含)时,该地块所建商品房屋须经过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才能以现售形式对外销售”的要求,调整为“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
可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厦门这样的城市阻力非常大,短时间内应该不会跟进。

尽管厦门没有执行现房销售,却也不缺所见即所得的现房或准现房。
据统计,今年以来厦门有大约42个楼盘,已交房或在交房的路上。
从岛内到岛外,户型建面则从约58㎡到200多㎡都有,跨度非常大。
岛内商品房基本以改善产品为主,如中海国贸上城、中骏天盈等,也有小户型的华荣壹号院。
岛外今年交房的项目更多,对于刚需型自住家庭,现房相当于捡漏,早买早住,可省一大笔钱。
事实上,和前几年官方主导现房销售想抑制市场热度目的不同的是,近几年陆续提出现房销售,更多是为了减少烂尾风险,保交楼、保民生。
在大环境下,尽管厦门执行现房销售政策比较困难,却对开发商预售机制管理有很健全的管理模式,比如有设立专门的监管账户、官方会跟踪与监督等。
现在,相比新房是否为现房销售,购房者更关注产品如何保证品质达到交付预期。
以上正文,来自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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