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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重磅发布
《厦门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去年经济总量达到7802.66亿元
增速在全国15个同类城市位居首位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5.7%
……
来看公报详细内容
厦门市2022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厦门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2023年3月22日)
2022年,厦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应急和谋远相结合,着力稳主体、增信心、优服务、促改革,努力克服国内外各种超预期不利因素影响,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综 合
■ 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780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27亿元,增长1.4%;第二产业增加值3233.56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4539.83亿元,增长4.7%。三次产业结构为0.4∶41.4∶58.2。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电430.35千瓦时,比上年减少36.03千瓦时;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水6.08吨,减少0.60吨。
■ 财政收支
■ 价格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1.8%(详见表1)。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1%,非食品价格上涨1.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2.2%。
■ 各区经济
各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思明区2503.88亿元,增长5.2%;湖里区1681.94亿元,增长3.3%;海沧区1067.48亿元,增长4.7%;集美区956.58亿元,增长3.0%;同安区705.63亿元,增长3.7%;翔安区887.14亿元,增长6.0%。
其中,各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速度分别为:思明区增长8.1%,湖里区增长3.5%,海沧区增长6.2%,集美区下降2.4%,同安区增长0.6%,翔安区增长9.0%。
各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思明区1028.40亿元,增长2.1%;湖里区527.52亿元,增长0.2%;海沧区323.79亿元,增长7.6%;集美区227.72亿元,增长1.2%;同安区423.13亿元,增长7.2%;翔安区134.81亿元,增长3.8%。
各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思明区276.84亿元,增长13.0%;湖里区516.67亿元,增长1.8%;海沧区475.41亿元,增长11.8%;集美区363.94亿元,下降8.9%;同安区473.15亿元,增长35.8%;翔安区865.06亿元,增长12.2%。
全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不含市本级)275.88亿元,同口径(下同)增长9.7%。其中,思明区73.91亿元,增长7.1%;湖里区55.92亿元,增长15.5%;海沧区39.64亿元,增长7.3%;集美区46.07亿元,增长1.6%;同安区32.40亿元,增长12.5%;翔安区27.96亿元,增长20.1%。
■ 工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3%。分经济类型看,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8.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值下降0.6%,其中台资企业增加值下降6.8%;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20.9%,私营企业增加值增长2.5%。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增长5.1%,重工业增加值增长3.8%,轻工业与重工业之比为1:1.65。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3.31%,比上年回落1.42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35个行业大类中有18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87.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53.8%,食品制造业增长44.9%。总量前三位分别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4.2%,医药制造业下降2.5%,三大行业合计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8.1%。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与上年持平,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2.2%。
至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89家,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928家,合计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88.9%。电子、机械两大支柱行业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61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50.6%,合计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1.0%,其中电子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4.5%,机械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26.5%。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51.81亿元,下降14.5%。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2.75元,比上年增加1.33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7.02%,下降1.38个百分点。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8.28%,比上年末下降0.86个百分点。
主要工业产品生产情况: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锂离子电池2531.98万只,增长1.3倍;新能源汽车1.87万辆,增长45.9%;液晶显示模组3091.49万套,增长15.6%(详见表2)。
■ 建筑业
建筑业增加值809.42亿元,增长5.5%。全市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13.48亿元,增长9.0%,其中建筑工程产值3207.12亿元,增长6.6%;安装工程产值204.28亿元,增长20.8%。建筑业企业本年新签合同额3060.55亿元,下降4.2%。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71.08亿元,增长10.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0.97亿元,下降65.3%;第二产业投资644.07亿元,增长28.0%;第三产业投资2326.04亿元,增长6.2%。
基础设施投资完成853.50亿元,增长19.9%,其中交通运输业投资完成401.15亿元,增长41.6%;工业投资完成645.34亿元,增长28.0%,其中制造业投资完成568.38亿元,增长28.5%;社会事业投资完成170.79亿元,增长3.1%。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064.78亿元,下降0.5%。其中,住宅投资726.73亿元,增长2.4%;办公楼投资38.06亿元,下降12.6%;商业营业用房投资59.60亿元,下降25.4%。全市房地产房屋施工面积3514.91万平方米,下降4.0%;房屋新开工面积687.82万平方米,增长21.5%。
厦门空港根据民航局2022年冬春航季时刻计划开通运营城市航线156条,含国际(地区)航线13条,其中,洲际航线4条。在厦门机场定期通航运营的外国(地区)航空公司8家,与12个国际及境外城市(含香港、澳门、台北、高雄)通航。空港旅客吞吐量1012.56万人次,下降32.3%,其中,国际及地区航线旅客吞吐量48.11万人次,增长57.4%;空港货邮吞吐量26.21万吨,下降12.0%。
■ 邮电
邮政行业业务总量107.97亿元,增长18.2%;电信业务总量80.15亿元,增长14.0%。全市固定电话用户95.85万户,减少4.8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680.26万户,增加14.14万户,其中,4G移动电话用户374.74万户,5G移动电话用户246.01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282.88万户,增加19.78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614.79万户,增加23.21万户。
■ 旅游
■ 会展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5.36亿元,增长3.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2386.69亿元,增长3.2%;餐饮收入278.67亿元,增长2.9%。
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1716.84亿元,增长6.7%,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4.4%;限额以下单位实现零售额948.53亿元,下降2.6%。全年零售额超亿元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有232家,实现零售额1399.55亿元,净增134.74亿元,增长10.7%;零售额超千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有189家,实现零售额122.90亿元,净增21.24亿元,增长20.9%。
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零售额403.89亿元,增长4.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457.23亿元,增长5.1%;粮油食品烟酒饮料类零售额221.79亿元,增长13.8%;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95.25亿元,增长22.3%;通讯器材类零售额38.77亿元,下降8.9%;日用品类零售额128.41亿元,增长21.4%;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48.82亿元,增长4.4%;金银珠宝类零售额26.75亿元,下降25.5%;化妆品类零售额26.48亿元,增长3.9%。
■ 对外贸易
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3714.26亿元,增长13.9%,其中,出口2430.51亿元,增长14.0%,进口1283.75亿元,增长13.8%;外资企业进出口总值2254.96亿元,下降11.8%,其中,出口1482.89亿元,下降3.2%,进口772.07亿元,下降24.6%。
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6744.65亿元,增长4.5%,其中,出口2991.86亿元,增长9.7%;进口3752.79亿元,增长0.7%。
对台进出口贸易总值454.52亿元,下降9.6%,其中,对台出口193.84亿元,增长31.8%;进口260.68亿元,下降26.8%。
■ 利用外资
全年设立千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77个,合同外资64.94亿美元,与上年持平,其中,新设外资企业49个,合同外资55.38亿美元;增资外资企业28个,合同外资9.57亿美元。至年末,历年累计共有64个全球500强公司在厦投资115个外资企业,合同外资41.74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36.50亿美元。
■ 对外劳务与投资
■ 金融
至年末,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7319.3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1%;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6538.72亿元,增长14.5%,其中,短期贷款余额4698.51亿元,增长11.6%,中长期贷款余额10326.90亿元,增长15.7%。
■ 保险
■ 证券
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1465所,学年初招生数30.25万人,在校学生数111.36万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6所,学年初招生数(含研究生)6.66万人,在校学生数(含研究生)21.20万人;普通中等学校143所,学年初招生数10.36万人,在校学生数28.68万人;小学300所,学年初招生数7.09万人,在校学生数40.37万人;幼儿园999所,学年初在园人数20.99万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学年初在校学生1177人。在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中任职的专任教师6.83万人,平均一名教师负担学生16人。
■ 科学技术
全市拥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66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490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4家,其中国家级10家。全市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21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8家,企业技术中心254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4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4家,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60家。全市国家备案众创空间45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3家,省级众创空间92家,市级众创空间134家。国内专利授权量3844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274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467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8件。新登记科技成果272项,84项科技成果获2021年省科技奖。
■ 城市信息化
3家企业入选全国互联网百强,3家企业入选全国互联网成长型企业20强,3家企业入选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35家企业入选福建省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评价前50家企业,27家企业入选福建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50强,118家企业入选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瞪羚”企业,3家企业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APP典型案例,5家企业入选省级软件业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
全市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不可移动文物250处(共303个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50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61个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5处(98个点),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4处(94个点);厦门市涉台文物古迹89处。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0个,其中,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2个(南音、送王船)、国家级15个、省级47个、市级48个;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75人,其中,国家级12人、省级65人、市级98人。
全市共有公共文化馆7个;经福建省文物局登记备案博物馆、纪念馆12家;公共图书馆10个。出版发行各类报纸6种,期刊26种,侨刊乡讯14种。共有广播节目7套、电视节目7套。全市院线影院66家、银幕数443块,全年商业电影票房2.47亿元。
■ 卫生
■ 体育
■ 人口
全市户籍人口293.00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7.6%。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256.59万人。思明、湖里两区合计131.90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45.0%。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分别为142.46万人、150.54万人,性别比为94.63(女性为100)。
■ 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467元,增长4.9%。其中,工资性收入50079元,增长4.6%;经营净收入5731元,增长5.5%;财产净收入9453元,增长8.3%;转移净收入5205元,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165元,增长5.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23元,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20175元,增长7.7%;经营净收入7245元,增长4.1%;财产净收入1585元,增长7.6%;转移净收入3317元,增长21.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696元,增长6.6%。
■ 就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69万人。至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26万人。
■ 社会保障
全市有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30家,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5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11家。共发放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3.58万人、3.66亿元。43.51万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市社会化管理率为100%,社区管理率达到100%。
■ 医疗保障
全市有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720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1295家,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30家、一体化管理公益性村卫生所293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46亿元,救助134.99万人次。
■ 社会福利与救助
■ 环境保护和治理
■ 城市绿化
■ 公用事业
■ 安全生产
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起、死亡57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水上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交通运输业和仓储业(不含高速公路、铁路运输)发生事故50起、死亡29人;建筑业发生事故21起、死亡22人;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073。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及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万元GDP耗电、万元GDP耗水指标GDP按现价计算,耗水、耗电以全社会口径计算。
4.财政收入同口径为剔除留抵退税口径。
5.航线数量、航司数量、通航城市不包含临时货运。
6.邮政行业业务总量、电信行业业务总量按照2020年不变单价进行计算,速度按照可比价口径进行计算。
7.全市对外协议投资额由2020年的中方及外方口径变更为中方口径。
8.实际使用外资为商务部统计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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