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楼市暖风频吹,福建不少城市也开始出台公积金新政。
就在昨天晚上,泉州公积金贷款再出重磅新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由原来的50%降为不低于30%。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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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资金压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日前,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23日起施行,其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就在前天,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再调整!
在《漳州市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批复》的文件中,可知:
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全市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另外,生育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也就是说最高额度可达85万元。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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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请示》(漳公积金〔2022〕3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22〕5号)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对我市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全市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结合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二、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以上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不仅于此,近日漳州更出台了购房补贴,最高可获得2万/套 。
6月20日,漳州发布《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关于促进消费需求内容中提到,将实施购房补贴。对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下同)的购房人(家庭):
(1)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3)存量房卖方因改善性住房需求“卖旧买新的”,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5000元。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调整优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鼓励采用“货币补偿+购房补助”安商一体化新模式。
落点厦门,近来厦门公积金也有所调整,一是,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提升;二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此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提出了,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
眼下,不少福建城市纷纷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那么,厦门会不会跟进呢?我们期待官宣~
来源: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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