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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点名:这些行为要不得!

2022年04月21日 20:49
今日海沧 浏览数(0) 收藏 扫描到手机

  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还有比这个更香的目标吗?!

  4月21日上午,钟山交警中队在阿罗海对面天湖城8号门,开展电动车不戴头盔劝导和逆行、闯红灯、超载等行为的纠违。

  跟着海沧君的镜头一起去看看今天的纠违现场,都纠正了哪些错误?

  01不按道行驶

  今天的检查

  最主要的问题是不按道行驶

  注意

  电动自行车只能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

  很多市民都没有这个安全意识,驾驶电动自行车随意在机动车道上穿行。这是非常危险的,形象一点比喻:开车是“铁包肉”,骑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相对行驶中的机动车,电动车处在绝对的弱势。

  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3条第1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处罚决定,可处以100元罚款并可处扣车。

  02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超载越多,惯性越大,行驶动能越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就不能及时刹住车轮,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此外,电动自行车超载后稳定性变差,在进入弯道时,极易产生侧滑或原地侧翻等事故。

  03不戴头盔

  小伙子,戴口罩很规范个人防疫应点赞但是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同样重要

  有些群众担心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头盔不卫生,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可以自备头盔,或者花点时间进行清洁。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乘坐者,就相当于轿车的安全带,是驾驶者/乘坐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一个安全头盔,就能将你从鬼门关拉回来。

  生命诚可贵

  头盔来护卫

  钟山交警中队黄林警官说,在今天的纠违检查过程中,不戴头盔是少部分,说明海沧的市民群众已初步形成电动自行车出行戴头盔的安全意识,“处罚并不是目的,我们希望更多群众形成平安出行的意识,避免出现伤亡事故!”

  海沧交警发出倡议

  广大市民不要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按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乱穿机动车道,不违规通行桥隧、不违规载人载货,不乱停乱放,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过程中不随意接打使用电话!

  安全是最大的节约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近期,海沧交警也将加大路面见警率,推进对电动车纠违的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确保市民平安回家。

  海沧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百日行动”

  日前启动!工作目标:实现“三个全覆盖”

  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主干道安全提示全覆盖。

  重点运输企业、工厂、村(居)、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农村道路沿线流动宣传全覆盖。

  海沧的市民朋友们

  最近的一段时间内

  您可能会在大街小巷

  公司、学校、社区

  都能遇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可能是观看一段警示片

  可能是交警蜀黍的当面教育

  可能是签订一份承诺书

  不要厌烦、不要排斥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

  让我们一起

  遵守交规、安全行驶

  文明出行,平安到家

  (今日海沧)

  (原标题:海沧点名:这些行为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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