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翔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溪尾村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溪尾村南侧片区位于翔安区中部,城市主干道—望嶝北路从片区中部穿过,位于新店编制单元范围内。
溪尾村南侧片区开发范围北至横六路,南至洪琳湖东二路,东至纵九路,西临纵二路,开发总面积为11.0808 公顷。

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方案共11个地块,用地总面积11.0808 公顷,主要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河流水面等。
城镇道路用地面积4.8459公顷,实现路网通达功能;商业用地面积1.9382公顷,实现商贸繁荣功能;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4879公顷,实现品质居住功能;公园绿地面积1.4850公顷、河流水面面积1.3238公顷,实现生态景观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1.0808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0.7973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10.2835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 年1 月至2024 年12 月,共计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2022 年实施项目1个,为1号地块城镇住宅项目,实施面积1.4879公顷,完成比例14.47%;
2023 年实施项目2个,分别为内部道路项目、7号地块溪尾村发展用地项目,实施面积5.9868公顷,完成比例58.22%;
2024 年实施项目8个,分别为2号地块绿化工程项目、3号地块九溪支流、4号地块绿化工程项目、5号地块绿化工程项目、6号地块绿化工程项目、8号地块九溪支流、9号地块绿化工程项目、10号地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面积2.8088公顷,完成比例27.31%。
该成片开发区域通过土地征收和市场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可供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4879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为1.9382公顷,预期带来土地出让收益约12亿人民币的收入。整体收益较为可观,为城市发展储备了后备力量,为厦门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此外,通过土地征收、公建基础配套建设、住宅小区等将产生、带动其上下游产业的发展,预计可实现包括契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在内的各项税收及其他房地产相关费用等收入1亿元,带来新的税收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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