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海沧46家商店因销售槟榔
被立案调查

停售!立案!海沧这46个商家竟偷偷卖“恶果”...
没想到
近日竟有人再次顶风作案!
查!
1073包槟榔?
查扣!
近日,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超市店内一名身着“张新发”品牌服装的人员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执法人员跟随他的脚步,在店铺门外发现了一辆三轮车。只见三轮车上堆着7个麻袋,里面装满槟榔。

经清点,车上共有“张新发”、“口味王”、“湘左记”等品牌槟榔,共计1073包,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并固定证据。

该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违反《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经约谈槟榔的货主和供货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案件也是厦门市近年来
首起槟榔批发案件
科普一下
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将槟榔列为1类致癌物(即对人类为确定致癌物)。
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刊登《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槟榔果(Areca nut)、含烟块的槟榔嚼块(Betel quid with tobacco)、不含烟块的槟榔嚼块(Betel quid without tobacco)均在“1类致癌物”之列。
此外,国家卫健委在《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点名长期咀嚼槟榔对于口腔健康的危害。
去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决定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海沧君提醒大家
如果遇到非法销售槟榔的商家
请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15,请大家熟记
督促规范经营
平安海沧大家享
(今日海沧)
(原标题:立案,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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