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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材料"提"住房公积金 违法!今年61起骗提行为被阻止

2021年12月17日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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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

  某单位职工戈某(化名)

  携带精心伪造的材料

  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办事窗口

  提取公积金

  本以为自己与黑中介的合作天衣无缝

  想不到还是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识破了

  戈某提供的申请材料足以以假乱真,但窗口工作人员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通过大数据查询和异地联查,确认戈某提供的材料系伪造。工作人员当即报案,民警到现场将戈某和中介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戈某承认因手头紧、想用钱,便对公积金动起了“歪脑筋”,于是在网上找到了中介刘某,刘某帮他伪造了相关材料,等提取到公积金后他会给刘某抽成。

  漫画/小牛

  最终

  戈某聪明反被聪明误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对戈某作出在3年内

  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处罚

  公安机关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戈某作出

  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并收缴伪造的证明材料

  制图/唐黛诗

  今年以来,我们已成功阻止61起骗提行为,对查证属实的骗提人员做出列入信用黑名单、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等相应处理。

  通过电话、短信、走访职工单位等形式,对已骗提职工进行追缴,已追回13人骗提的公积金,共计67.4万元,初步达到对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震慑作用,有力维护住房公积金合规使用的良好秩序。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部分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躺着”不少钱,使用自己的钱来解“燃眉之急”,听起来似乎也没毛病,于是就千方百计想把这笔钱取出来。

  一些黑中介正是瞄准了这部分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在网络上做起推广并承诺成功后付款的“委托服务”,伪造材料帮这些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事成后,委托方需支付一笔不低的中介费。

  特别提醒

  虽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但是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的条件和情形下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近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公安、社保、民政、不动产、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动,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的核查力度,通过开展大数据分析和分类专项稽核,发现了多起疑似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开展调查取证。

  针对各种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恶劣手段,我们已采取多种措施遏制防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若被发现,必追回!

  对涉嫌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退回。这样一来,骗提的钱需全部归还,支付的中介费也打了水漂,得不偿失。

  进黑名单,没商量!

  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视情节轻重保留信用失信记录3年、5年或8年,期间将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通报,少不了!

  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通报至其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违规提取行为不仅影响职工本人,也影响其所在单位的声誉。

  制图/唐黛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未授权

  任何中介代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所有宣称可以代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广告均为虚假宣传!

  请广大职工不要轻信

  中介公司的宣传承诺

  以免个人权益受到侵害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原标题:伪造材料“提”住房公积金,违法!今年以来,61起骗提行为被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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