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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击 检 查 !

2021年11月14日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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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治乱创安

  我们一直在行动

  为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海沧交通执法大队全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暨扫黑除恶工作,严惩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运营团伙,整治非法改装运输等违法行为。

  01

  加强货运违法运输专项整治

  11月12日,海沧交通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员雷文斌和队员,来到位于东孚的海沧收费站(出口方向),对来往的车辆进行日常检查。

  “您好,我们是海沧交通执法大队,请出示您的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营运证配合检查,谢谢。”

  雷文斌和队员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相关证件、行车轨迹以及车载货物都核对无误后,这辆从漳州至厦门的货车很快驶离检查点。

  “普通货车、危险品货车、客运车等都有相应的营运证,我们主要查两证:司机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并且要对车辆行驶轨迹和货物进行核查,严查超载、超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原本从集美到翔安,却在海沧迷了路。这辆运输危险品的小货车司机有点糊涂了,但在检查中,小货车两证齐全,并按规定安全驾驶。

  针对货运车辆闯禁行、超载、超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海沧交通执法大队加强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并加强流动执法频次与现场执法检查力度。

  在高速路口、城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加强整治,依法设卡检查,对相关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发现、重点查处并制止货车的违法行为。

  02

  加强客运违法运输专项整治

  在收费站,一辆渝A车牌的客运大巴引起了雷文斌的注意。

  “跨省长途客运车都要严格按照行车路线驾驶,并按批准的站点停靠,所以车基本都在高速上跑,不能中途下高速停靠。”

  大巴车的经营许可证明以及客运行车路单也证明了“问题”:往返于忠县—晋江的车辆本应一路在高速路上行驶,却“反常”地驶离规定路线,从海沧收费站下了高速。

  “您的车辆未按批准的站点停靠,按规定要作出处罚,请配合我们执法。”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对客运车开具罚单,并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

  此外,为保障乘客以及车辆通行的安全,客运车司机被责令立即按原路返回,按规定路线行驶。

  雷文斌解释说,“现在是防疫期间,乘客需在批准站点乘车并进行相关防疫检查,这是对自己和所有人的安全负责。”

  刚处理完大巴车,一辆白色新能源汽车刚下了收费站,也被拦了下来,一查还真有“猫腻”。这是一辆符合营运资质的网约车,但违反规定巡游揽客。

  “网约车违法经营,未按规定在APP获客,一旦出现意外无法保障乘客安全,这样的行为要处罚。”

  执法人员对其开出罚单,并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海沧交通执法大队在海沧区多路段加强日常巡查,坚持疑车必查、违法必究,对疑似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员进行询问,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数据

  海沧交通执法大队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强化与政府、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联勤联动,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整治。

  截至11月10日,海沧交通执法大队共查处办结两客一危、出租汽车、驾培、货车超限运输以及侵害路产路权等各类案件1573件。

  其中查处客车非法营运53起、网约车违法经营25起、危货案件35起、货车超限案件31起、驾培案件39起,“一超四罚”停业整顿企业7家,发放“扫黑除恶”非法营运、拒乘黑车宣传材料 500份。

  下一步

  海沧交通执法大队将始终抓好日常巡查

  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确保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持久

  扫黑除恶举报方法

  举报邮箱

  厦门市举报邮箱

  xmgasaohei@sohu.com

  海沧区举报邮箱:

  hcqshce@163.com

  举报信件地址

  厦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新华路45号,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海沧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997号,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举报电话

  1. 0592-110

  2. 0592-2262190

  3. 0592-2262365(工作日)

  4. 0592-6051750(海沧公安分局刑侦大队24小时举报电话)

  发现农村赌博违法可在厦门百姓APP上举报;发现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市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

  政法机关将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奖励标准

  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线索,奖励人民币5万-10万元;

  属恶势力团伙的线索,奖励人民币1万-5万元;

  属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奖励人民币5000元-3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认定有效后,一律按照奖励标准兑现奖金。

  (今日海沧)

  (原标题:突 击 检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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