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黑除恶、治乱创安
我们一直在行动
“我是公安局的,你涉嫌洗黑钱!”
“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诈骗!”
“我是xx派出所民警,您涉嫌刑事犯罪!”
当电话那端的“警察”
向你抛来一连串逼问时
你会不会慌了手脚?
如果你接到上述电话,请记住:
你遇到冒充公检法诈骗了!
这些都是骗子常用的诈骗话术!
近日,海沧的阿华遇到冒充公检法的骗子只因“屏幕共享”这一个操作
就损失了4万多块钱!

套路第一步:
以“涉案”为由引起受害者恐慌
事情还要从2021年10月20日说起……
那天上午9时许
阿华接到了一个自称是
“江苏通讯管理局”的电话
对方自称“唐雄”
说其名下的手机号码涉及一起诈骗案
随后帮事主电话转接给了
X省公安局的“林警官”
忐忑不安的阿华向“林警官”诉说了遭遇

套路第二步:
利用公检法权威击破心理防线
阿华按照对方所说
下载了“某会议”手机App
登陆会议号后自动连线

只见视频对面是名身穿警服的男子
背景也是在公安局,看起来十分真实
阿华的防备逐渐放松下来

套路第三步:
通过App手机共享套取个人信息
听到这里,阿华感到头晕目眩
整个人都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对方发过来一个连接
让阿华下载一个“安全防护”软件
打开软件并开通权限

通过“XX会议”的APP跟事主屏幕共享
以审查资金、给阿华取保候审的名义
指导阿华操作,并让他存了四万多元
之后就让他等待资金的恢复
10月23日,对方跟阿华说:
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就近去找公安机关就可以把4万元人民币要回来了。
于是阿华就去了新阳派出所询问民警
后经民警提醒及核实才知道被骗
这是“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的典型
但是依旧有人上当受骗
为何老掉牙的套路仍会有人中招?
海沧警方为你详解骗子套路
通过“建立人设→制造恐慌/兴奋情绪→实施操纵”,冒充公检法诈骗成为历史最悠久、变种最多、成功率最高的骗术,没有之一。
骗术实施过程中,被害人遇到自称是公安局民警、检察院检察官、法院法官的骗子,骗子告诉被害人“摊上事儿了”,有贩毒、走私、洗钱、诈骗等犯罪嫌疑。
各种类型电信诈骗案例
海沧公安分局蜀黍还接到很多
↓↓↓
以征婚交友为名
刘女士10月份通过陌陌认识一男子张某,之后互相添加微信联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双方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在聊天的过程中,对方自称是房地产老板,其公司正在搞贫困捐赠活动,可以为刘女士申请,于是其按照张某要求提供了身份信息。11月1日,张某称贫困申请已经审批,11月4日,其接到该房地产公司主任的电话,称贫困捐赠金额为5万元,需要支付1万余元作为办理贫困捐赠拨款费,于是刘女士在家中按照要求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转账后对方称要支付4万元税收,于是其再次按照要求转账4万元,之后其联系不上张某意识到被骗,遂报警,总损失5万余元。
冒充客服
家住海沧区的小王于10月24日18时接到自称淘宝客服电话,称事主在淘宝购买的沐浴乳质量有问题,理赔150元的资金已经转到事主支付宝备用金。事主打开支付宝备用金,提出500元。嫌疑人称财务操作失误多转账350元,要求事主退回到指定账户。事主转账后嫌疑人称事主未关闭备用金通道,这样以后每个月都会扣取500元。让事主自己去浏览器搜索下载“某会议”app进行手机屏幕共享。嫌疑人以关闭认证通道要输入认证代码“9982”为由让事主转账9000余元,后面又以操作失误要求再次转账认证,转账3笔到嫌疑账户共计2万余元。事主转账后自己上网核查感觉被骗,便报警。
请注意
截至10月底,海沧区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82起,抓获电诈犯罪嫌疑人340人;见面劝阻17106人次,劝阻成功率达99.86%;打掉网上“裸聊”敲诈犯罪集团2个、团伙1个,刑拘犯罪嫌疑人21人。
生活中的诈骗手段花样多多、各式各样
电信网络诈骗就在我们身边
在此海沧君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一定要关注反诈知识、提高反诈意识
提醒家人和朋友
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并注册登录,开启预警功能!!!

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群众
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举报方法
举报邮箱
厦门市举报邮箱
xmgasaohei@sohu.com
海沧区举报邮箱:
hcqshce@163.com
举报信件地址
厦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新华路45号,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海沧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997号,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举报电话
1. 0592-110
2. 0592-2262190
3. 0592-2262365(工作日)
4. 0592-6051750(海沧公安分局刑侦大队24小时举报电话)
发现农村赌博违法可在厦门百姓APP上举报;发现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市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
政法机关将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奖励标准
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线索,奖励人民币5万-10万元;
属恶势力团伙的线索,奖励人民币1万-5万元;
属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奖励人民币5000元-3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认定有效后,一律按照奖励标准兑现奖金。
(今日海沧)
(原标题:警惕新套路!厦门一男子4万余元没了,只因一个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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