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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福建11月1日起全省通办!

2021年10月19日 10:21
今日海沧 浏览数(0) 收藏 扫描到手机

  重磅发布!福建定了!

  11月1日起实施!

  扩散周知!

  想和爱人步入婚姻殿堂领证了

  可还得回到户籍所在地去登记?

  好消息!

  11月1日起

  福建全省将开展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

  不用跑回老家也能领证!

  福建省民政厅今日发布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

  福建省内地居民

  结婚登记“全省通办”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服务便捷化、智能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时间和范围

  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全省通办”适用于省内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即将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放宽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不在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新政权威解读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海峡导报

  (今日海沧)

  (原标题:确定了!福建11月1日起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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