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事关买房!厦门发布通知!正式实施!“交房即交证”来了!
厦门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本市范围内均可申请!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厦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新建商品房可实现交房与产权同步!


具体来说:“交房即交证”既在新建商品房交房前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和分户转移登记在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证书实现交房与产权同步
这对于购房者来说
是一个大利好!
一起来get
厦门具体实施方案——
厦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方便群众办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总体目标
按照“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及效率,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工作任务
加强资源规划、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主动提前服务,关口前移、一次性收取申请材料、共享测绘成果,在新建商品房交房前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和分户转移登记,在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证书,实现交房与产权同步,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厦门“交房即交证”
实施范围
遵循自愿、公开、合法原则,本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均可申请“交房即交证”。
“交房即交证”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交房即交证”业务:
1、购房人已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制定“交房即发证”方案。 2、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已办理合同备案。 3、新建商品房已完成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4、已缴纳办理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业务所需税款。
“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应根据“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工作要求,取得首次登记所需要的不动产权籍及验收资料。通过内部数据共享方式,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测绘中心推送的房屋楼盘信息表及不动产单元信息进行审核入库,形成项目不动产基础信息数据。 2、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首次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对商品房首次登记进行预审,并在具备条件后及时办理首次登记。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购房人授权委托权限,代为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款或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完税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齐完税证明。 4、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所需资料,通过登记中心网办系统录入分户转移登记清单,登记中心完成分户转移登记。 5、分户转移登记办结后,向权利人推送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需要纸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授权统一代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通过自助打证机器自行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在办理商品房交付时同时将不动产权证书交付给购房人。
根据厦门方案要求——
各部门及各单位将按照市资源规划局印发的工作方案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实施细则,落实落细“交房即交证”任务,并对工作推进所涉及的事项对口跟踪、检查和指导,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改进系统设计及流程设计,以最大化方便企业和群众。
方案开始实施后与过去相比“交房即交证”优势明显↓↓↓
过去
以往交房与交证并不同步,按照厦门市房地产常见的流程进度,房子从交房到领证,往往短则数月,长则需要半年或更久的时间,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造成严重的困扰。
现在
而此次推行的“交房即交证”指开发企业在交付房产钥匙的同时,登记机构同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详细解读:
“交房即交证”的四大好处
首先,切实维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证是房子的“身份证”,有了证才能办理落户、入学、贷款等方面的手续,等待或拖延太长时间难免耽误购房者的大事,“交房即交证”能高效解决业主购房需求背后的问题。
其次,早点领到“房本”也有利于业主维权。以往,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很可能将所持物业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若无力偿还债务,项目“烂尾”,项目会被银行拍卖用来抵债,房子很可能“一房两卖”。如果此时业主没有“不动产权证”,没房也没证,维权之路将十分艰难。
再次,“交房即交证”的改革,也意味着新房转手的时间缩短。对于投资属性较为明显的房产来说,有利于房产快速转手。
此外,“交房即交证”能倒逼企业提升工程质量、合理安排施工期限。实行该政策后,验收合格、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购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既保证了交房和交证的时间,又提高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信誉、提升品牌效应。
可以说“交房即交证”推进政府政务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共赢”让开发建设—房屋销售—产权登记进入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厦门已有首个试点!
全国多地均已实施!
关于“交房即交证”不久前厦门已有首个试点项目一小区105名业主率先“吃螃蟹”在确认验房收房后在营销中心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其实,“交房即交证“”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行两年多。早在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提出在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而“交房即交证”服务,是在这个政策基础上再做手续上的减法、服务上的加法。和以前不同,有关部门对不动产登记进行前置审核,对于购房者来说,无论按揭购房,还是全款付清,仅需结清税款、备齐资料,就可在收房拿钥匙的同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手续简单,时间更短。
自2019年底始,湖南长沙、浙江杭州、河北保定、陕西西安、广东广州、广西南宁纷纷出台政策或发动倡议,试行“交房即交证”政策。不少城市在经过试点试行后,将这项服务常态化。
福建也逐渐推广开来,福州、龙岩、三明、漳州、南安、石狮等地市,都已开始推行这一政策。
综合来源: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南日报
(今日海沧)
(原标题:厦门最新通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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