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疾控发布最新健康提醒!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
8月26日0时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轨迹有交集的入(返)厦人员,应第一时间落实“双报告”,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
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场所单位必须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
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主动报告。
四
请广大民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
请广大民众加强自身防护,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
请广大民众积极提供8月26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且未落实管控措施的入(返)厦人员线索,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或拨打市卫健委24小时新冠咨询专线0592-3279055。
七
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受理机构信息一览表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11日
附件
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受理机构信息一览表(2021年9月更新)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复工复产复学复市,满足社会对重点人员应检尽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的需求,本市单位或个人可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在以下机构预约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今日海沧)
(原标题:刚刚!厦门疾控发布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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