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9月1号之后要变了?买房要多交钱了?
最近买房契税上涨谣言再次热传。


不管是在厦门房网购房群,还是昨晚4千多人的视频号直播间,关于契税的问题屡次被提起,到底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对厦门买房人有影响吗?
我省明确契税适用税率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方案》,明确全省契税税率为3%,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是对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省现行契税税率为3%,从二十多年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税制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了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契税立法遵循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思路,平移现行税率。
同时,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及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的情形,《方案》明确了减免税办法:
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情形,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过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契税税率没有改变、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早在去年8月,针对契税法颁布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市场不乏存在诸如契税税率调高、买房税率优惠取消等传闻,省财政厅税政处有关负责人就作出解答。

目前,国家现行的契税税率执行的是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税率为3%—5%,而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只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障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与契税暂行条例税率保持一致。
我省根据契税暂行条例,按3%征收契税。在此基础上,根据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实施税率优惠政策。其中个人购房契税按套数和面积差别征收: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短期取消住房契税优惠税率可能性不大
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其实就包括了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原来的优惠其实就是对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给予的契税优惠,因此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其实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
契税是一个小税种,但因为涉及到房产土地交易,所以大家特别关心。
目前来看,除非未来国务院对上述购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否则这一契税优惠税率政策会继续执行。
为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近些年中国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今年来,不少此前到期的针对特殊行业或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都继续延期执行。
因此,短期来看对刚需住房契税优惠税率不大可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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