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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罕见警示!未来3年 房价不敢涨了!厦门…

2021年07月26日 17:08
兔几 浏览数(0) 收藏 扫描到手机

  调控中的楼市,风声鹤唳!

  连续2天,高层再次重拳出击房地产!先是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坚决予以问责,而后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发文,有关房贷、购房、租房、物业等多项新规,持续整治楼市!力度之大可谓空前!

  针对房地产调控问题,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更是放了狠话——“要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坚决予以问责。”

  未来3年楼市基调已定?!楼市调控有新变化?厦门房价或将下行?

  8部门联合整治!

  未来3年,谁还敢涨?

  今年以来,针对房地产的调控真可谓是全方位的密集“轰炸”,而这一次,又有新的内容了。

  近日(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主要目标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

  也就是说,房价直接跟地方“评价考核”挂钩!未来三年,看谁还敢大涨?

  同时,该通知还指出要因城施策,即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

  并且强调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过程或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房企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及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

  政策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二、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三、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二)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城市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对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

  (三)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四)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省市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城市整治工作。各城市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可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增加整治项目,及时动员部署,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监督评价考核。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半年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各地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中国建设报、中国建设新闻网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这次八部门联合发文,可以看出高层对整治房地产方面下的决心和力度不仅大而且更细致了!

  对于部分房企来说,想要捂盘惜售,现在想要通过时间换取利润空间,更是不可能了。对于真正买房人来说,减少茶水费、捆绑消费等变相涨价套路,降低核心地段买房门槛,直接节省购房成本。

  对于炒房客来说,更是直接限死资金来源,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进入楼市,堵死炒房之路!对于市场而言,未来3年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将会成为各地的常态,房价的波动是有限的。相信在未来3年内,我们将看到越来越多的问题被解决。

  高层罕见震怒!

  调控不力,房价上涨过快要坚决问责!

  从去年开始,一线城市的房地产政策调控不断升级,从各个方面进行漏洞的修补。

  日前(7.22),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我们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

  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落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

  同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里,传递了重要的政策信号。

  韩正指出,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会议上广州、北京、长沙、福州,被喊去“开会”了,其中福州是第一次出现,北京、长沙是去传授经验去的,而广州、福州却是因为房价过热。

  而近日,上海也有了新动作。7月24日上海出台限购新规: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说白了,想依靠赠与来“炒房”,行不通了。

  其实,上海和深圳一样,都是楼市的风向标,8部门发文后,上海紧急出台新政,率先表态。其他房价过热的城市,还坐得住吗?

  也就意味着接下来的这些楼市热度过高的城市,或被盯上或将陆续出台新政。究竟调控会有啥新变化,我们拭目以待。

  市场热度回调

  厦门楼市会怎么走?

  落点到厦门,其实厦门早已在方方面面,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方面,“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加大力度阻击“炒房客”投机行为。另一方面,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关注学区房交易市场,对于违规“炒房”行为,露头一起,打击一起。

  众多宏观、微观调控之下,接下来厦门楼市会怎么走?

  自6月起,厦门二手市场在专项监管下热度持续性下降,叠加7月以来信贷收紧,银行放款缓慢,成交连续3周跌至平均水平之下。一手房在二手房市场的传导下,成交量与此前相比,降幅也明显。

  不过,从城市基本面来看,2021年厦门“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引进高新产业,众多城建利好到来,多重刺激之下厦门房地产市场总体向好,但是大涨却是不太可能。

  “稳”字当头,下半年全国楼市很难有太大波动,过冷的城市将适度放松调控,过热的城市将进一步管控,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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