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官方数据出炉,厦门4月新房、二手房皆迎来上涨。整体数据与市场预期基本吻合,也进一步佐证厦门楼市处于平稳阶段。
而作为买房的重要的参考要素,房贷利率也有变化;就在今天,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根据目前最新的流动性调节系数,首套额度少了48万,二套额度少了64万。
那么,厦门楼市真实情况如何?我们一起看看。
01
厦门新房价格连涨12个月
二手房价格环涨0.4%
5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其中,4月厦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全国第54;同比上涨5.6%,涨幅全国第25。
厦门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全国第35;同比上涨5.8%,涨幅全国第23。

统计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总体有所扩大,二手住宅涨幅有升有落。
其中,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3%,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9%和3.4%,涨幅比上月均扩大0.1个百分点。
02
多城利率上调
厦门贷款额度收紧
房价上涨,利率上调,对于买房人而言,这两个消息的叠加,将直接影响买房成本。
近日,全国多个城市。包括深圳、广州、南京等均上调房贷利率,影响部分买房人的购房成本。
深圳大行突然上调房贷利率:
深圳建行将调整房贷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LPR+45BP(相当于5.10%),二套房贷执行LPR+95BP(相当于5.60%),相比之前分别上调15BP和35BP。深圳建行成为首家明确上调房贷利率的银行。
广州:房贷额度告急!二手房暂时停贷!利率全面上涨!
4月27日起,邮储银行广州地区首套房贷利率上调为LPR+75BP,二套房贷利率上调为LPR+95BP。
中行、邮储银行、交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的部分网点,已经暂停了二手房贷业务。
重庆:一个月内两次上调房贷利率!
4月初,重庆的农行和工行率先上调房贷利率,普遍上调10个基点。
4月中旬,交行、农商行跟进上调利率——
交通银行,首套首贷从上浮60个基点,调整为上浮80个基点;
农商行,首套首贷从上浮50个基点,调整为上浮70个基点,二套上浮90个基点;
部分商业银行,暂停了二手房贷业务。
成都:首套房贷利率破6%,放款时间最高延长至半年。
成都,已成为全国房贷利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落点厦门,目前各大商业银行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即首套房贷利率为4.95%(LPR+30bp),二套房贷利率为5.45%(LPR+80bp)。
厦门主流首套贷款利率在全国范围来说还是在“洼地”。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银行表示目前贷款额度较紧,房贷放款速度会较慢。
03
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
今日开始执行
就在今天,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有调整。
其中,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①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②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③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④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根据5月13日公布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的通告显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为4,637,904.9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4,469,594.23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6.37%。
这就意味着,目前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这就是说,目前厦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0.6=72万,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0.6=36万。
此前,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贷款政策调整后,对部分有计划购房的缴存职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二套房贷款,直接减少64万元。
根据最新额度计算方式,首套贷款额度上限从120万元调整至72万元;二套贷款额度上限从100万元调整至36万元。
而按照新的公式,则首套可贷款的金额为120*0.6=72万。相比之下,少了48万。而二套最高额度则从100万降为了60*0.6=36万。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调整政策,今日开始执行。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政策原文如下
↓↓↓
关于规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
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要求,规范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更好地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促进住房公积金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规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
依照第(一)、(五)、(十)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仅限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提取。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委托还贷。职工办理逐月委托还贷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前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其还贷账户,转入金额不高于借款人上月已偿还的月应还本息额(不含罚息和罚息复利)。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报销贷款本息。职工未办理逐月委托还贷的,可选择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报销已偿还的住房按揭贷款月应还本息额(不含罚息和罚息复利)。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
①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
②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
③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
④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上述政策调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已签约按年自动还贷和按月结合按年自动还贷业务的职工,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或以二手住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5月17日
(滑动查看)
今年以来,各地调控不断,本质是想要遏制楼市热度。
房贷资金收紧,一方面增加了炒房客的成本,但同时也给真正的刚需购房者增加压力。
以目前的情况和趋势来说,买房还是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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