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期间
亲友聚会增多
但是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也违法!
少部分海民觉得酒后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算是机动车,并不违法,真相是这样吗?
警察蜀黍告诉你: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同样是酒驾,同样构成交通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平安海沧需要您的共同参与!
摩托车酒驾的处罚标准: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电动自行车酒驾的处罚标准:罚款500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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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违法行为海沧警方正严查!
什么是酒驾
酒驾分为: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月7日晚海沧交警在多个路段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共查获酒驾12例目前酒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近春节,企事业陆续放假,不少员工选择了留厦过年。为预防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海沧交警将加大查纠力度、持续开展执法行动。
—— 海沧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泉海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严查酒醉驾蜀黍从来不松懈然而有些人却偏偏拿生命当儿戏
酒驾!还是无牌车
1月1日凌晨,覃某喝过酒后,仍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出行。在翁角路与海新路路口直行通过时,覃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中,覃某受伤被送至医院救治。
经鉴定,覃某酒精浓度结果值为:239.7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三人聚餐还一起醉驾!
2020年12月24日,菜农蓝某、林某财、林某发三人一起卖完菜之后,就在某大排档聚餐吃饭喝酒,饭后他们就打算驾车回家,驾车途经海沧新街农贸市场旁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三人酒精含量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任性!营运车辆还酒驾
1月28日凌晨,钟山中队在石塘北路玖和广场开展设卡盘查行动时,查获黄某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王清平现场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单据并扣留其驾驶证。
酒驾、醉驾的后果有多严重?
下面就来一起看看酒驾、醉驾那些恐怖成本分分钟罚款、拘留、影响职业……
酒驾后果很严重
以下侥幸心理不要有!
交警也要过年过节,谁来查你呀?大过年的,万一被交警查到,也不会难为我们吧!
交警蜀黍告诉你!过年,海沧交通安全不缺席!警察蜀黍们春节依然不放假严查酒驾没商量!
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陈祺提醒您安全出行!
风里雨里夜里春节交警蜀黍不“打烊”在各大路口守护你哦~
(今日海沧)
(原标题:严查!事关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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