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楼市新闻 > 正文

厦门首次保障房可“以小换大” 可选房源均为三房型

2021年01月12日 14:40
资讯中心 浏览数(0) 收藏 扫描到手机

  本次房源有250套,分布在高林等多个保障房小区。陈立新 摄

  摇号现场。陈立新 摄

  市住房局首次开展的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试点)工作进入摇号阶段。上午,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174个有效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不少家庭迎来了新成员,家里人口变多,原先租住的保障性租赁房不够住了。考虑到部分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的实际问题,市住房局结合目前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情况,启动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试点工作。

  本次调整面向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承租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户的一房型承租家庭,可选房源均为三房型。对于租住在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的多人口家庭而言,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

  按照本次试点方案,本次房源为250套,这些房源分布在我市多个小区。本次试点,按房源数量与申请家庭户数1:1.5比例,通知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按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先后依次选房,不区分优先对象或适当优先对象。因此纳入选房范围的房型调整顺序号为1-375号。若实际意向登记人数小于等于375户,则全部纳入选房范围。1-250号(实际房源数量对应的顺序号)属于第一序列,251号到375号为候选序列。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经过统计,本次有效意向登记对象共174户。今日上午通过组织随机摇号,产生了174个房型调整顺序号。

  这174户家庭中,原承租房源为岛内房源的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岛内或岛外房源进行调整;原承租房源为岛外房源的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岛外房源进行调整。

  提 醒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未按规定参加选房及未完成选房的,本次申请失效;选房工作结束后,经审核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本次申请失效;符合继续承租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原承租住房并入住调整后房源的,本次申请失效。

  关于本次房型调整工作的问题,可拨打保障性住房咨询热线968383进行了解。

  (厦门晚报 记者 高金环)

  (原标题:小换大,174个家庭将选房

  我市首次组织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公开随机摇号)

姓名:     手机:     人数:

相关阅读更多>>
敬请网友发表评论,本站保留不刊登无关和不雅评论的权力。
最新评论 最热评论
加载中,请稍候...
如果你对新闻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反馈建议】
图片新闻更多>>

推荐阅读

热评文章

楼市快递

分享到:
关闭
注册   
关闭
取消
已有房网论坛账号,请点此登陆
我来挑错
文章标题: 厦门首次保障房可“以小换大” 可选房源均为三房型
我对文中这段内容有疑问:
我的意见是:
注册
您已获得XMHOUSE通行证账号,请修改账号信息:
用户昵称:
设置密码:
建议设置常用密码
我要举报的是“@宅男宅女幽默笑话”发的评论:
请选择举报类型:

提交
举报电话:4008 841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