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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整治、重申规范执业!厦门打击"炒房"行为

2021年01月11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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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向健康平稳发展的

  我市二手房市场

  出现了不和谐“音符”

  部分“炒房客”趁年底

  刚需客群买房卖房需求上升

  挤入买卖双方之间,编造“套路”

  利用信息不对称从中赚取利益

  扰乱了正常的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

 

  漫画/刘哲姝

  针对这一不良市场行为的苗头

  市住房局第一时间采取行动

  开展“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哄抬房价和虚假房源、

  虚假广告、虚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天上午市住房局召集我市

  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发布平台、

  资金监管机构等进行座谈

  要求行业经营者进一步规范执业

  从源头阻击“炒房客”投机行为

  座谈会上,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俊胜强调,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共同维护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引导住房健康消费,并对下一步如何规范存量房市场交易秩序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

  1

  提高站位,推动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近年来,我市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各经纪机构要提高站位,珍惜行业发展成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2

  自查整改,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各经纪机构要严格自律,规范执业,自我约束,自觉抵制“炒房”行为,迅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立行立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3

  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

  开展“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擅自发布房源、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采取隐瞒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者他人利益、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立案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我市“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已拉开序幕

  加大对存量房交易平台疑似“炒房”房源的排查,并对重点区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实地核验。对于未能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材料的,执法人员要求其下架相关房源信息。同时要求中介机构不发布“炒房客”委托的房源,不得撮合业主将房源委托“炒房客”,不为“炒房客”提供服务。

  执法人员还对房源委托情况进行核实,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门店进行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若发现经纪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0592-2859088举报。

  近期,我局已对一起

  房地产经纪机构为炒房客提供

  违规居间服务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

  房东康女士原本想通过中介出售一套学区房,但在中介的诱导下,竟糊里糊涂地同意在买卖协议中加入“公证全权委托张某出售房屋”“允许张某指定不确定第三方过户”等补充条款。

  协议签订后,张某以需要时间筹集购房款,但又着急用房为由,通过租房的形式先取得房屋使用权,并趁此时间对房屋进行包装,“梳妆打扮”后,又通过中介平台加价发布出售。

  处罚

  中介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公证委托第三方出售房产可能存在的风险,其行为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且收取的居间服务费达到从重情形的认定标准。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处以罚款。

  坚持“房住不炒”

  共同维护良好的存量房交易市场环境!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原标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申规范执业,打击“炒房”行为,我们坚决且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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