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发布两则关于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旧村整村改造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涉及前头社、田里社,签约期限截至8月15日,最后搬迁期限至10月30日,安置房地点为高林安置房一期、二期( 期房)( 位于片区内云顶北路以东和五缘湾道南北侧)。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旧村整村改造一期( 前头社)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厦湖府〔2020〕103号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 2006 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 298 号)等文件,因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旧村整村改造建设需要,需征收金山街道辖区高林社区前头社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
现依照《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2016〕220号)等规定,将上述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旧村整村改造一期
二、征收范围: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高林社区前头社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征收范围以征收范围图实地放样为准)
三、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 161号
联系电话:0592-5722243
四、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
受区政府委托,金山街道办事处、厦门城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金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 16号
联系电话:0592-5287271
厦门城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 16 号
308单元 A314号
联系电话:0592-5769576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厦门城宇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 16 号
308单元 A322号
联系电话:0592-5769576
六、该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在被征收范围内及相关网站公布并征求意见,方案正式稿已上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七、安置房地点: 高林安置房一期、二期( 期房)( 位于片区内云顶北路以东和五缘湾道南北侧)。
八、签约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8月15日止。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
九、最后搬迁期限:2020年 10月 31日。
十、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负责办理具体签约事宜,并将被征收房屋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统一收回并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十一、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二、请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7日内到征收工作点报名。
十三、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公告相关内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征收工作点地址( 咨询点):高林社区前头社117号
联系电话:0592-5769576
特此公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旧村整村改造一期( 田里社)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厦湖府〔2020〕104号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 2006 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 298 号)等文件,因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旧村整村改造建设需要,需征收金山街道辖区高林社区田里社环湾路以北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
现依照《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2016〕220 号)等规定,将上述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旧村整村改造一期二、征收范围: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高林社区田里社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征收范围以征收范围图实地放样为准)
三、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 161号
联系电话:0592-5722243
四、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
受区政府委托,金山街道办事处、厦门城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金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 16号
联系电话:0592-5287271
厦门城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 16 号
308单元 A314号
联系电话:0592-5769576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厦门城宇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 16 号
308单元 A322号
联系电话:0592-5769576
六、该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在被征收范围内及相关网站公布并征求意见,方案正式稿已上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七、安置房地点: 高林安置房一期、二期( 期房)( 位于片区内云顶北路以东和五缘湾道南北侧)。
八、签约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8月15日止。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
九、最后搬迁期限:2020年 10月 31日。
十、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负责办理具体签约事宜,并将被征收房屋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统一收回并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十一、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二、请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7日内到征收工作点报名。
十三、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公告相关内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征收工作点地址( 咨询点):高林社区田里社326号
联系电话:0592-5769576
特此公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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